校務聲明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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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聲明專區2025-06-04T15:17:39+08:00

重大校務聲明

同學,校務給你問

答:女二舍無障礙電梯電梯依建管法令申請興建,依法規完工後須申辦取得使用執照始能開放使用。女二舍增設無障礙電梯新建工程依契約於113年2月27日申報竣工,昇降設備安全檢查協會使用許可證2/26送達建管處申辦使照,市府建管單位4月23日到校辦理竣工會勘及無障礙勘檢,市府5月13日函送會勘通過紀錄,市府於113年6月3日核發使用執照,6月7日(五)廠商取得使用執照送達到校,端午連假後,6月11日(二)確認廠商清潔及電梯設備廠商再檢測設備後即開放使用。

答:本案係今(113)年 4 月同學報修,查為水管滲漏。鑒於修繕工程間必須停水進行,且依照漏水位置判斷需要配合天花板拆除工程方能施作。為避免影響學生學期間住宿需求。採取了接水的權宜措施,本案已安排於暑期徹底解決。

答:住宿中心表示,為去(112)年9月學生通報住宿中心維修,廠商隨即檢查後判斷還可繼續使用。同學於今(113)年4月再度報修,聲爆原因廠商檢查判斷是冷媒管破裂產生,且確認該機器不堪使用,已於5月22日更換新機。

答:住宿中心表示, 關於研究生宿舍發霉水漬情況並不常見,偶有發現都是統一於暑期清舍時配合全館檢視修復。且係透過採購雇工進行除黴及油漆工程,經查同學所說情形與實務尚有不同。

答:111年戲劇系通報戲劇系館T305教室有漏水及混凝土碎塊掉落現象,即洽結構技師現勘,初步判斷安全無虞,係因屋頂漏水造成,已於112年完成屋頂防水整修工程。

答:112年已完成研究室上方屋頂防水整修工程;205教室因0403地震所產生之裂痕前經洽結構技師了解為非結構牆面之表層粉刷損,已洽商安排修繕(需3天工期),惟系上考量敲除等3天作業將影響教學,於目前安全尚無虞情形下要求本組配合於暑假再安排進場施工。

答:文資學院並未收受學生反映事項轉報修,6/3與學院助教巡查後確認,604研究室隔間牆有受潮變形,但目前無滲漏水情形,將持續觀察有無滲漏水來源,另洽商修繕牆面。另廁間囿於現有空間格局不佳,已陸續安排進行各系館整修中;而配合節電,廁所內建置感應燈具,長時間無人使用時間轉為低照度小燈。

答:近期已配合音樂系之報修辦理完成空調故障查修、修繕門扇門把…等。另系上助教說明近期有學生打破窗戶玻璃情形,已由系上自行辦理修繕。

答:新媒系回應,該生尚未領取之經費為老師計劃案經費,且負責老師已與學生溝通過。

答:秘書室已於6月3日透過全校信與官網,來向全校教職員生說明,同時提供Email方便教職員生提供意見交流。

本校行政業務服務諮詢聯繫窗口:

單位 服務窗口專線 Email
教務處 校內分機1202 master-a@academic.tnua.edu.tw
學務處 校內分機1303 master-s@student.tnua.edu.tw
研發處 校內分機1412 rd-w@rd.tnua.edu.tw
總務處 校內分機1502 general@general.tnua.edu.tw
秘書室 校內分機1105 secretary01@tnua.edu.tw
人事室 校內分機1603 personal@ccnia.tnua.edu.tw
主計室 校內分機1702 account@ccnia.tnua.edu.tw
展演中心 校內分機2302 master-p@performance.tnia.edu.tw
電算中心 校內分機2242 cc@www.tnua.edu.tw
藝科中心 校內分機2100 cat.tnua@gmail.com
圖書館 02-2893-8798 master@library.tnua.edu.tw
美術館 校內分機2416 kdmofa@kdmofa.tnua.edu.tw

答:說明資料如下:

一、本校學生餐廳空間裝修打通前分二個標案(學生餐廳及藝大食堂),由學校總務處公開招標,惟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與服務品質履受師生檢討質疑,為尊重市場專業,乃於裝修完成六個攤位規劃後,公開招標引入10年以上「招商」專業廠商委託經營,經過1年多的市場營運,委託廠商亦同樣面臨本校市場規模有限及寒暑假無人流等招商困境,而逐漸縮減攤位規模,並於合約到期前通知放棄仍有2年之優先續約權,以減少營業損失。

二、本校教職員生人數少、消費市場規模較小、且目前國內人力(勞基法薪資逐年修正調高)、原物料及電費等成本均持續上漲,在通貨膨漲影響下,廠商整體成本逐年遞增,不得不調整售價以達收支平衡;學生餐廳招商合約經重新檢討,已完成新的廠商評選決標(自113年7月1日起),未來會持續輔導廠商透過改善烹調方式,以少油、少鹽、減水的料理,提供教職員生更健康、更合理價位的飲食。

三、為提供教職員生更舒適的用餐環境,學生餐廳用餐區空調將視天候及季節狀況適時適度增加開啟時間。

答:

1.違停鎖車回覆:

本校執行違規停車取締係依據本校汽機車管理暨違規處理辦法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由駐衛警(或執行警衛勤務之保全)現場即時開立紅單及鎖車,取締無關車主身份。

2.減速墊設置回覆:

(1)減速墊設置案業於111年9月20日本校111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園安全維護委員暨執行委員會議」經學生會長臨時動議提案討論,考量現行車道仍常發現

學生高速行駛,為求安全,減速墊於現階段仍有維持設置之必要。

(2)減速墊的設置主要為行車安全之故,只要在速限內行駛,其不適感應不高,此為兩害相權之選擇,現減速墊設置後車禍數量已有減少,本校仍將持續觀察減速墊設置效益。

答:體育室老師回覆,羽球課之增設係因體泳館修繕無法上游泳課僱臨時取代之課程,故恢復正常游泳課後就取消,因整體課程規劃考量,故不再規劃該課程,但因了解同學在這堂課程上的需求,已協助輔導學生成立「羽球」社團。

A: 本校畢業典禮歷經幾次改變,因應學生人數陸續增加,自104年起畢業典禮改為上午主會場畢業典禮,下午由各學院舉辦院撥穗授證儀式。主會場畢業典禮座位安排以畢業生(含博、碩士及學士)及師長們為優先,後依階段開放家長入場觀禮。音樂廳可容納500席觀眾,近幾年(非疫情期間)參與典禮畢業生平均約400人上下,加上師長們約30餘位,尚有家長可入場觀的空間。只要畢業生符合參加畢業典禮資格並於登記截止日前完成申請,課指組皆會協助安排座位,因此並無「畢業典禮等大型活動連畢業生都無法全部進場」之說。

A: 動畫系自108年起,校方陸續增加本系教學空間總計約 165.2 坪,增減情形摘要如下:

空間增加及歸還:
108年10月,校方同意借用「藝大會館」(現為「動新大樓」)四樓空間約105坪供本系學生作品製作及教師研究教學使用。
113年7月,校方移撥上述四樓部空間約68.4坪供本系使用(建置 教師研究室3間、20人碩班教室2間、停格拍攝教室暨工作室1間),四樓部分空間約36.6坪移撥影新學院使用(建置院長室、院辦公室及會議室)。
另增加移撥三樓空間約105坪供系使用(建置 45人學科教室2間、教師研究室6間、實驗室暨碩班研究室6間)。本系同步配合歸還活動中心四樓B403拍攝工作室約8.2坪供學校安排運用。

空間建置及撥予經費:
為因應動畫系新增碩士班(113年8月),校方除整合推動「動畫新媒體大樓」(原「藝大會館」,簡稱「動新大樓」)整修工程(訂於113年6月完工),另核定113年度撥予本系圖儀設備費460萬,用以建置新增教學空間及第2電腦教室教學所需相關設備。

新媒系現階段空間使用狀況與因應方式,分為1.展演、2.教學、3.工廠、4.研究實驗等面向:

1.「展演空間部分」:
本學系展覽空間目前有大黑盒、小黑盒、科藝廊A、科藝廊B、科藝廊C等空間。由於期中期末作品共有8~10個檔期,視年級作品形式與授課老師要求有所不同,每檔期約有10~30件作品呈現、展期約5~7天(含佈撤展),故呈現需要大量空間進行課程成果呈現。[因應方式] 1. 縮短檔期。
2. 建議學生作品可合併創作或符合多堂課程呈現使用。
3. 借用科藝館、關美館、地美館及校內其他公共空間。[目前困境] 由於空間不足且有檔期長達8週以上,故學生作品創作與呈現必須使用到其他公共空間(走廊、梯間、其他校內場地),方能符合創作與呈現需求。另檔期交替間,若來不及撤展者則必須先將作品移至走廊,或撤展廢棄物來不及清運,造成研究大樓一、二樓走廊無法有效管理,形成消防安全之問題。

2.「教學空間部分」:
本學系目前有研究大樓一樓的一間電腦教室、二樓的R208討論室、R209會議室、R210學科教室,但因本學系學士班分為三組、碩士班分為二組,故在課程時間安排上受限教室使用時段、年級及授課教師時間。[因應方式] 1. 優先使用本學系空間,空間不足時再借用保管組R211階梯教室、電算中心R305、R312電腦教室、動畫系A110專業教室及通識教育中心學科教室等安排課程。
2. 擬於113學年度起,將學生研究室移至動新大樓後,原有空間改為「第二電腦教室」、「大班學科教室」使用。[目前困境] 由於借用其他單位空間,故須先配合該單位課餘時間使用,但無法滿足課程需求僅能請求授課教師異動時間或延後至夜間時段授課。

3.「工廠實習空間」:
由於本系屬性有較多實作型課程,工廠空間不足的部分也影響到學生學習狀況,除了機具使用上時常需要排隊輪流使用至半夜,學生作品及大量材料更是無處安放,目前空間規劃出的板材室已不敷負荷,學生無奈下經常堆積到走廊及學生工作室裡等空間造成惡性循環,另現階段空間分散於各地也造成系上行政人手不足管理不易之問題。[因應方式] 1. 要求學生作品放置在學生研究室,無空間置放可借用板材室使用或自行帶回或拆除回收。
2. 製作材料置放架,盡量歸納使用,太小之材料則丟棄處理。[目前困境] 本學系學生總數約200人左右,即使延畢學生亦需要置放作品材料,故板材室及材料置放架都嚴重超過其負荷量。

4.「研究實驗空間」:
本系研究生僅能共用一間研究室,在研究創作階段缺乏專業研究室、實驗室,在缺乏研究實驗空間的情況下,學生在組裝過程往往與實際展出有落差,因為缺乏專業規劃的各種實驗室,如多聲道聲響空間、混合實境實驗室、沈浸式研究室等,成果不易保存與傳承。

未來規劃新增設之空間:
1. 將於113年7月新增「動新大樓」二樓空間給本系使用,目前規劃建置四間學生工作室(總共約103.8坪),分別為201教室(大二)約34.7坪、202教室(大三)約34.7坪、203教室(大四)約17.2坪、204教室(大四)約17.2坪,預計於今年暑假結束前完成空間建置。

2. 另外,原本系研究大樓二樓大二~大四三間學生工作室之空間,規劃於今年暑假期間開始建置三間新空間,分別為第二電腦教室23.75坪、學科教室33.78坪、聲響實驗室20.29坪,預計於今年度完成空間建置。

A: 請管理員都做識別名牌,加強管理,若有管理不當之處,讓學生可以逕行投訴檢舉。

答:總務處已有違停車鎖車的懲戒辦法,若屢勸不聽則會列入黑牌車,第一次被列為黑牌車則一個月不能進校園,進學校每次要繳十元,再更嚴重則一半年到一年不得入校。歡迎同學踴躍向總務處舉報。

答:學務處將請管理員特別稽查,也歡迎同學通報,來做勸導。學務處還有另一個機制是宿舍自治管理,會讓它的機能更加充實,因為宿舍是學生的生活空間,內部該怎麼處理,學生們最清楚,也能夠將機能最大化。我們也很願意把學生自治會組織起來。

A:科藝館一樓目前設有兩個展場和演講廳,迄今曾舉辦過幾場校內相關學系的展演活動,未來也會有更多與新媒系相關的活動。另外,五樓實驗室非為新媒系老師的辦公室,因為當時科藝館的興建就不是定位在一個系所,而是各系所都可以來申請、共用的一個場域,也歡迎老師和學生一起透過系所,寫企劃書來申請科藝所的各個空間。

答 :科藝館和展演中心、舞蹈廳、戲劇廳一樣,都有一個場域管理要點,在111年行政會議有通過這個管理要點,上面有註明場域的使用要符合科技藝術、跨領域藝術或是新媒體藝術等現代性展演的活動。若同學要使用科藝館,可至科藝館的網站提出申請並提供企劃書,通過系所便能申請。去年開館之前,館方花了一年多做壓力測試和試營運,之間大約有十多項活動,開館前也有一些藝術家在裡面做開館測試,2023年10月開館之後到現在約半年多,已辦了二十項大小活動。另關於商業性活動,我們也有做限制性的時間,總計時間不超過六十天,其他時間則回歸各學術展演使用。

主計室補充說明:為何會有精品品牌使用科藝館,就是因為學校需要透過各種管道募款,因為無論是修繕或是系所經費都得用到這筆經費,而經費的不足在政府機構就是要編預算,那錢不足不是來編預算就會夠,編預算要編多少也是牽涉到這個學校有多少的收入,而學校的收入除了教育部的補助之外,最重要的一項就是自籌收入,自籌收入包括學雜費、場地收租,也才能用這些收入完善校園設備。

答:已多次勸導愛狗人士不要餵食野狗,並拍照留存證據,另也請公家機關前來捕狗,但成效不彰,建議同學遇到野犬時撥打1562,警衛將積極前往協助驅離,未來也將增加警衛巡邏次數做野狗驅逐。

答:
學務長:關於經費補助的問題,其實課指組也努力推動,希望學生們多多參與,可以做意見交流。如果能藉由增加補助來增加學生會以及學生代表的運作,我們很願意來做這件事情,但這需要校方及學生方都積極參與。
課指組組長:學生會其實有收學生會費,照理說學生會應該是用學生會費來運作,就像系學會他們是藉由收系費的方式。當然我們也知道很多同學一定也會不想交,那這個想交與不想交的點可能是學生的感受問題,那在這個部分我們一直很努力地想要協助學生會,但是這幾屆的學生會會長真的做得很辛苦,因為願意參加的學生真的不多。

答:戲劇系電管漏水的情況總務處已看過,整個學校的電力設備是外包給廠商做維護保養,廠商每個月都會來保養一次,若有發現問題就會回報給總務處,做修繕及零件更換。若有漏水問題,總務處也會去處理,立刻改進。

答:學校首長的司機可以委託人力派遣公司來委派首長司機,這是行政院核可的。

答:MIT學程於 110 學年度新設,為跨學院校級學程,無既有系館,空間由校長及相關學院院長分配及協助設置,可自行支配之空間為學生活動中心。
◆ 學生活動中心
1. 一樓 B116 專業教室 32.68 坪(學生可借用)
2. 三樓 B305 數位音樂教室、B306 錄音室、B307 合成器室,共 50.79 坪(學生可借用)
3. 四樓 B402(與國際處共用)學程辦公空間約 54.45 坪
(使用規劃:主任辦公室兼會議室、4 位行政同仁、2 位專任老師、1 位技術助教、1 位工讀生辦公空間、公用電腦區開放學生辦理行政業務使用)
學程課程多數有專業影音器材、樂器、音響設備等需求,排課需考量的面向較多,以下針對目前學程於不同單位之使用空間狀況進行說明:
◆ 音樂學院
1. 音一館 8 小間琴房初階練習室,共 11.6 坪(學生可借用)
2. 音二館 M2117 跨域研討室(內含 1 間教師研究室),共 37.03 坪(除教師研究室外學生可借用)
◆ 展演藝術中心(階段性建置中)
1. 音樂廳四樓 S3 高階影音製作場域,共 44.62 坪
2. 音樂廳地下一樓 S4,S6,S7,S8,S9,S10 高階影音製作場域,共 154.07 坪
(遵守展演藝術中心管制且器材為須專業操作能力之貴儀,非常態性排課空間,目前供高階課程及專案借用)”

答:未來概念學院係為推動全校性跨領域、創新、實驗課程之研發與推展,首次於111年11月22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提案,參酌主管建議及其他大學作法後,「未來概念學院設置要點」(以下稱本要點)於112年3月21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及112年5月29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有關未來概念學院無限定學院院長連任次數部分,依據本要點第一點:「本學院為任務型編組之功能性學院」,學院業務配合校務發展計畫推動,考量發展推進之必要性與延續性,因此暫無明訂連任次數。預計於下學期第一次院務會議中提案討論是否修改設置要點,使更臻完備。

答:本校自於 2001 年以來整合與創立以「傳統藝術、古蹟保存」、「博物館」、「文化政策」、「藝術人文與教育、藝術管理」為教學研究、發展核心的文化資源學院,不僅擁有對應無形及有形文化資產、博物館領域的專業師資與社群網絡,同時坐擁校內跨學院、跨機構合作單位的相關師資,構成國內最具學術專業及實務實踐能量的無形文化資產專業學者與社群。在此基礎下,透過建構與整合一個具前瞻性、結合產官學合作的跨領域館舍,作為體現四十年來臺灣文化資產展示載體實在有其必要性。透過無形文化資產館作為核心機構館舍的起造,展望將文資教育從學校到串聯社區、在地的民間連結,凝聚出對於無形文化資產保存傳承的共識,從中串聯校內專業的師資能量脈絡,讓關鍵的物件、場域、人才運用調研、展策及藝術轉化等方式,期待擘劃與開創國內最前瞻且成效顯著的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新局。文化資產館為推動校務發展願景之擬評估未來規劃議案,後續尚未進入校內行政程序討論,因此未有排擠其他校內活動之情事。

答: 有別於其他大學校園,北藝大為一開放空間,優美的校園氛圍經常吸引許多校外民眾前來校園參觀踏青,加上停車位並於限定身份別,或多或少也會佔用到教職員生的需求。此外,多數學生的停車位不足定義為,在哪個教室上課,車子就停在附近。校方也能理解畢竟學校位處山坡地,另多個系所同學都因展演與作品製作,有自行運送大型機具道具等需求,也在不影響校園行人通行與安全問題上,儘量滿足停車位的需求。

北藝大目前法定機車停車格為1157格,加上其他增設之機車格230格,合計為1,387格;本校機車申請通行數量約為1,700輛;核算機車停車格供給率超過80%(遠高於汽車格供給率40%)。

另經長期觀察校內機車停車情形,學期中常態約有300個未使用車格,主要分布於一心路停車場、體泳館旁及戲舞大樓左側及後方,目前應無機車停車格不足問題。

自2017學年度起,學校機車格設置一事,邀集了各系所學生代表與總務處事物組和校外專家(針對道路安全)共同討論可行方案,現行方案為當年學生會確認且無異議後,由總務處提送該共識方案至本校校園規劃小組審議;案於106年12月4日經本校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園規劃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後施行。

在今年10月的「校長與學生代表座談中」有同學提到停車位規劃一事,並於會上分享相關建議與措施,最後會議決議,因考量距離上次評估已有7年,故總務處會再次召開相關會議,邀請各系所學生代表與校外專家再次評估可行之方案。

傳聞與事實的距離

A:校長任內汰換公務汽車計二輛,係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及「110年度及111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 」辦理汰換,說明如下:
1.轎式五人座小客車
(1)公務車輛(車號3081-QY)購於97年3月07日,行駛公里已達286,300公里,汰換購置5人座電動汽車(含充電樁之設置)乙輛(特斯拉Model3,依主計總處規定,小客車汰換需優先選擇採購電動車之標準辦理。本車輛屬校長專用車。
2.八人座廂式小客貨兩用公務車
(1)公務車輛(八人座廂式客貨二用車;車號4105-QJ)出廠年月為96年2月,屆滿15年,汰換購置同型車乙輛(中華DELICA;本車輛屬集中調派之公務車輛,由本校各行政及教學單位依需求填寫派車單申請使用。

A:
1. 本校111年採購稽核係以110年辦理「行政大樓廁所及茶水間整修工程(第1階段)」採購標案為標的,該採購案包含行政大樓 4 樓校長室廁所整修工程費、4 樓校長室廁所整修設計及行政大樓1-3樓廁所整修設計三項內容。另110年辦理之校長室廁所裝修每坪裝修費用為 12.2 萬元(=93/7.62),與111年以公開招標最低標決標方式辦理「行政大樓 1-3 樓廁所整修工程」之每坪總計整修單價11.6萬元尚為相近。
2. 近年併同他案空間整修工程亦同時辦理美術系館一樓廁所、體泳館廁所、學生餐廳廁所、綜合宿舍及女二舍公共空間廁所、動新大樓廁所等廁所整修,並於113及114年辦理戲劇系館、美術系館及特殊教室等廁所整修中,未來將持續辦理其他館舍廁所整修工程。至於其間如有廁所沖水器等故障,均配合通報儘速辦理修繕。

A: 科技藝術館乃由本校藝術與科技中心自100年8月起開始進行內部空間之專業用途與需求規劃,該館為校內一級展演單位(同音樂廳、舞蹈廳、戲劇廳與關渡美術館),非屬於任何教學系所單位。定位為整合科技結合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等創作、研發、展演為主體的專業場館,落成後除提供本校研究、教學等單位做為科技藝術、跨領域藝術、新媒體藝術等形式之專業發表,並扮演國內創研核心基地、持續推動前瞻性創作研發、擔任國際鏈結角色。

科技藝術館歷經三任校長爭取計畫支持,於104年2月獲行政院核定興建、教育部函覆核定結果、107年11月工程決標、108年2月28日開工,109年12月24日建築體竣工、110年9月取得使用執照、111年10月專業設施工程完工、110年10月至112年9月進行壓力測試與試運轉、112年10月正式開館啟用。

此外,為增進本校之校務基金收入,本館場地使用管理要點之收費機制係依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3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16條規定暨國有財產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自110年9月取得使用執照至今,共對外租借給國際時尚精品展覽使用為3檔、使用天數55天、佔取得使用執照以來可使用之總天數(986天,計至113.06.12止)之百分比為5.58%,並未影響校內單位使用權益。

A: 經查各相關教學研究展演單位,並無此事。日後也將向承辦人員與工讀生宣導相關報帳需備齊之文件資料,與報帳流程,避免延誤撥款時間。

A:校方非常重視學生對交通便利性的需求,校車班次減少實因政府政策,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司機編制遇缺不補,逐步退場,本校校車司機陸續退休,目前僅剩一人,又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中型巴士未來亦難再汰換,故到校公共運輸任務將逐步轉由市營公車執行。為了盡量維持原接駁水準,校方已經盡力爭取與大南公車合作,以增加班次。其中,自111年2月14日起,新開辦了「紅35路區」間車,直達本校。此外,自今年1月6日起,「紅35路」公車已經調整路線,先進入本校再前往城市科大,已不用與城市科大同學擠公車。這些措施將有助於解決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問題,同時也安排校車司機退休前的過渡。
以下是針對上下學時刻,現有服務的校車和公車時刻表回覆:
(一) 8:00-8:20 (往北藝大):
1.紅35區路線公車:8:20 自捷運關渡站發車。
2.紅55路線公車:8:10 自捷運關渡站發車。
(二) 17:30-17:50 (往捷運站):
1.校車:17:50 自北藝大游泳館站發車。
2.紅35區路線公車:17:30 自捷運關渡站發車,約17:40 進入本校後續往捷運關渡站方向。
3.紅55路線公車:17:20 自捷運關渡站發車,約17:30 進入本校後續往捷運關渡站方向。
4.紅35路線公車:17:30 自關渡碼頭站發車,約17:45 進入本校後往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方向續至捷運關渡站。
上下學時段,皆已有兩班次以上的校車或公車提供服務,且大南客運於尖峰運輸期間亦會加開加班車。此外,校方鼓勵學生多元化的通勤方式,包括步行上下學,這是一個健康且環保的選擇。

本校對於改善校內公共運輸均主動積極,查本校於110年10月6日函請臺北市政府公共運輸處協調相關單位促成本校公車需求,包括尖峰時間加開紅35區間車及紅35路公車自北藝大校門口站後改為逆時針行進(即先進本校)二方案,該函並副知黃郁芬議員及林亮君議員協處,之後即多次與校方商討方案爭取對策並參與相關會勘。

A:地下美術館為美術學系學生展覽及教學重要空間,雖因於110年曾發生擬變更該空間未來使用方針事件,但因為未取得多數師生共識停止該計畫,迄今仍為美術學院使用之空間。

A:本校計劃案教學助理是由各計畫主持人自行聘用給薪外,其他相關之課程助理(目前有TA教學助理(主要負責課程教學)、CA課程助理(課程行政部分)與RA(學習型助理 )之聘用則由各學院自行調配聘用撥款,並依教育部之規定教學助理薪資通常為5000元(最高可以乘以1.5倍), 此案經查其他學院並無同人文學院極少數CA之狀況。

其他補充如下:

一、 本校教學與學習中心(以下稱CTL)協助本校教學助理管考與培訓制度,訂定本校「教學助理實施作業要點」(以下稱本要點),明列教學助理工作內容、支給原則及管考機制。
二、 教學助理經費由教育部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教學增能計畫項下支應,隨教育部計畫結案及因應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政策,自107學年度起,協同教學助理改由各教學單位自行聘用,本要點於108年經教務會議、行政會議及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合先敘明。
三、 定義:以下所稱工作費所指之工作者,為通識教育中心(以下稱通識中心)因教學需要所聘雇之兼職工作者(兼任助理)。以教學目的又分為「教學助理」(英語譯名:Teaching Assistant,簡稱TA)及「課程助理」(英語譯名: Class Assistant,簡稱CA)。民眾所提問之「助教」非指編制內「舊制助教」或「新制助教」之專職人員。
四、 通識中心因開課「通識核心」等課程教學需求,每學期聘雇教學助理數名。自本校執行「教學卓越計畫」時期行之有年,由本校CTL負責教學助理的申請審查、聘用、培訓、管考、成果發表等,並依本校作業要點辦理之。依要點第六點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薪資博士生每月6,000元至8,000元,碩士生每月4,500元至6,000元;學士生每月3,000元至5,000元為原則。
教師依規定應提交「協同教學助理課程規劃書」,提交後需經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得聘任。
五、 107年人文學院執行「高教深耕計畫」。通識中心為順利推展通識核心課程,依本校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一項第三款之經費支給助理薪資。109學年度起改採「課程助理」及「教學助理」類別,並且不以學歷為薪資資格認定。凡「通識核心」課程,教師不需填寫課程規劃申請書,一律補助「課程助理」一名,負責處理行政庶務月薪3000元;經填送「協同教學助理課程規劃書」者,無需審查,即補助「教學助理」一名,執行教師所規劃協同教學事項,月薪5000元。前述兩者實際工作內容由教師與助理自行約定,教師更具彈性安排工作任務,通識中心無辦理相關管考及成果發表等約定事宜;另鼓勵教師申請CTL主辦遴選優良TA,以嘉獎優秀教學助理。
六、 通識中心自107學年至今所聘僱之兼任助理(含教學助理、課程助理),考量學生工作權益,依勞基法及校內兼任助理聘用之原則,皆以勞雇關係之「勞務型助理」聘用之。未來亦無將現有教學助理、課程助理列入「學習型助理」的考量。

A: 現為於四樓的校長室,曾具有國際會議廳、闈場、校史室等轉型過程,自校史室遷往圖書館七樓後,則變成各單位堆放雜物之空間。該空間於2017年進行修繕,且並無謠傳之百萬廁所裝修一事。2017年底正式啟用的校長室,有別於以往的隔間方式,全區通透,分為辦公區、會客區、會議區,以及茶水區。另在2019年製作挑高書架,陳列校內相關重要出版品、來訪姐妹校與貴賓們致贈之紀念品、ALIA成員國師生共同策展作品等重要書籍與物件。

擺放於該空間裝置藝術包括學校教師作品借展與校長本人之創作雕塑,校長設計之大型簽名雕塑也為每位造訪北藝大之貴賓和捐贈者,在此留下歷史的印記。

2017年校長室啟用後,每到新學期由學務處主辦之「校長與學生代表座談」也曾於此場域舉辦(106年與107學年度連續兩年)。會議邀集了全校系所學會會長代表、學生會會長與學生議會會長40餘人共同參與,和多名一級主管進行會談。會中除由本人說明校務願景與治校理念外,也讓學生積極參與學校公共事務,同時彙集學生建言,做為本校校務施政之參考。

此外,2017年底起至2019年底連續兩年,校長室也首開先例,於每月底舉辦「專任教師生日會」,邀請全校當月壽星教師們齊聚一堂,除獻上誠摯的生日祝福外,也讓彼此認識瞭解、互相交流。而首場於該空間舉辦之論壇,是由美術學院博士班舉辦的「將臨的書寫–當代書寫與評論芻議」由10 位小說家與10 位論述人,並邀請到舞者一同進行演出,線上線下超過百餘人共同參與。

而在此場地也接待過許多駐台外賓使節,以及由外交部引薦來北藝大參訪的貴賓團。其中,在2019年7月更為遠道來訪的貝里斯總督楊可為(Sir Colville Young)爵士、法務部副檢察總長蒙愛莉女士(Elisa Montalvo)、貝里斯駐台大使館賀黛安大使(Diane Haylock)、外交部禮賓司王華榮公使等貴賓團在此舉辦音樂會。由於楊可為總督為貝國著名音樂藝術家,故精心安排由音樂系校友林一忻、胡庭瑄、蔡弦修及張琪翊組成的「藝心弦樂四重奏」,演出臺灣民謠《四季紅》、《淡水暮色》,以及一首由總督所做之貝里斯民謠組曲,來向這群貴賓們致上最誠摯的歡迎,展現堅強外交軟實力。

為讓更多教職員生與民眾認識校長室這個空間,在不影響正常運作辦公之前提下,目前已著手規劃並搭配校史展覽說明,第一次將於6月26日開放給校內教職員生於特定時段預約參觀。

A:

本校自蘆洲遷入關渡校區已逾30多年,部分建築物逐漸顯現老舊現象,因此逐年編列經費進行分區修繕。113年規劃推動「綜合宿舍整修工程」、「影新大樓教學空間整修工程」、「圖書館基礎整修工程」、「音樂廳空調改善工程」、「舞蹈系館空調改善工程」以及「系館廁所整修工程」等,其中,綜合宿舍為本校最老舊的宿舍之一,其室內環境及設備皆已相當陳舊,為提升學生住宿品質,本校規劃對整棟宿舍進行全面的整修,相關整修計畫均於各校級會議及學生相關會議上進行公開說明,整修工程約需要11個月的時間,預計於114年9月開學前正式完工啟用。

身為展演學校,校內重要廳館與住宿場域,除了上下學期師生們正常使用外,寒暑假也常需因各項課程活動等營隊活動維持正常運作,目前行政單位已積極與教學單位展開排程作業,期在不影響相關活動進行,與依損害程度輕重與安全考量的大原則下,陸續展開各項修繕工程。

A: 科技藝術館為校內ㄧ級展演單位,管理單位為藝術與科技中心。此外,新媒系查無「林俊傑」老師一人。

A: 北藝大學生宿舍共分為綜合宿舍、女一舍、女二舍,以及研究生宿舍共四區。依住宿中心資料統計,現有床位共計1487床,過往三年平均申請住宿學生人數分別為:110年1898人、111年1914 人,以及112年1856人,平均申請成功住宿率達77%以上。 今年暑假將動工之綜合宿舍於民國79年興建完成,迄今僅有於103年進行傢俱汰換及屋頂補漏等工程施作,因年久失修,且在整體考量下,將於今年暑假進行全館大整修,包含頂樓防水、寢室內外翻新、中庭植栽移除、電力排水改善等,工期預估約一年。目前影響之床位共計有430床,其中包括女生床位262床,男生床位161床(研究生宿舍部分單人房也改為雙人房使用,以增加床位),請大家共體時艱。

A:

一、 針對上述宿舍漏水、電器損毀問題,目前宿舍在修繕行政作業上早有建立一套標準作業流程,並確切紀錄表單以求落實執行。
二、 北藝大宿舍報修流程:
(一) 同學直接與宿舍管理員報修或上學校網站做線上報修。
(二) 宿舍管理員會先勘查現場情況,並依照嚴重程度做以下處理:
1. 一般情況,立即通知合約水電廠商備料,於每周一、三、五來處理,修繕完成後回報管理員。
2. 情況嚴重且影響學生居住品質時,或無法立即完成修繕,則會通知學生住宿中心,由中心研議修繕方式或協調總務處專案安排修繕。
3. 冷氣維修:有合約維修廠商,一般修繕於當日或備料後立即完成恢復使用。有需要換機時,以備機替換。無緊急情況下,冷氣機功能衰退或需要更新情況,則安排於寒暑假清舍期間統一辦理更新。

三、經查部分住宿生僅向家長或媒體報修,並無按照一般流程做報修動作,住宿中心也將加強這部分之宣導。

A:

「綜合宿舍」封館整修期間學生住宿因應對策:
一、 對策一:調整住宿棟別,合理分配男女同學床位數。
(一) 住宿棟別方面:女二舍全棟調整為「男生宿舍」。女一舍維持現況,研究生宿舍提供男女生分層住宿。
(二) 男生床位數分配方面:現況男生有529床(配置綜合宿舍432床、研究生宿舍97床),封館共減少男同學432床,計畫釋出女二舍210床供男同學住宿,研究生宿舍釋出158床,合計提供368床。換言之,封館期間男生減少161床,或30%。
(三) 女生床位數分配方面:現況女生有952床(配置女一舍516床、女二舍210床及研究生宿舍226床),封館減少女二舍210床,研究生宿舍減少釋出52床,合計提供690床。換言之,封館期間女生減少262床,或28%。
(四) 13學年各棟宿舍床位數分配表。

二、 對策二:保障優先序位需求,週知學生確保住宿權益。
(一) 保障優先序位需求方面:依序為7年1貫、大學部新生、境外生、特殊原因生及交換生。在滿足前揭需求後,餘開放大學部舊生、研究所新生及舊生抽籤入住。
(二) 週知學生確保住宿權益方面:
1. 透過電子數位訊息發放,經由學校各層級官網及EDM週知。
2. 透過各層級會議(校務會議、行政會議、主管會報、學務會議、各委員會議、相關學生活動或會議、住宿生相關會議等)週知。
3. 函請各系所協助宣導學生週知。
三、 對策三:提供住宿供給市場資訊及政府租金補貼方案。
(一) 提供住宿供給市場資訊方面:住宿中心主動聯繫相關仲介,提供協助較為安全、便利之租屋訊息,相關租屋網頁如下:
 591租屋網:https://rent.591.com.tw/
 樂屋網:https://www.rakuya.com.tw/search/rent_search
 信義房屋:https://www.sinyi.com.tw/rent/
 好房網:https://rent.housefun.com.tw/
 1515易屋網:https://1515.com.tw/rent
 崔媽媽租屋網:https://www.tmm.org.tw/
(二) 政府租金補貼方案方面:
 行政院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
租金補貼申請網站 https://has.cpami.gov.tw/house300e。
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計畫:
租金補貼申請網站 https://reurl.cc/qLylNp。
四、 對策四:強化校外學生生活輔導,落實學生安全關懷。
1. 學生租屋相關安全事項提醒注意方面:透過校園安全委員會議、執行委員會議及導師會議等相關會議,強化並提醒學生校外生活安全應注意事項,包括各種合約簽約履約。
2. 校外安全緊急連絡管道及生活輔導方面:綜合宿舍封館期間實減床位432床,達29%。推測就地利之便,在校園附近幾公里範圍內租屋生活學生人數,將明顯增加,校外學生生活輔導為學校安全體系之一環,建立緊急連絡管道及支援救助網絡,在封館期間尤為重要。

A:關渡藝術節迄今每年仍有舉行,只是改以不同形式呈現;辦理方式於2020年起改由各學院輪流主辦,2024年為舞蹈學院主辦。

A:
1. 本校學生餐廳空間裝修打通前分二個標案(學生餐廳及藝大食堂),由學校總務處公開招標,惟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與服務品質履受師生檢討質疑,為尊重市場專業,乃於裝修完成六個攤位規劃後,公開招標引入10年以上「招商」專業廠商委託經營,經過1年多的市場營運,委託廠商亦同樣面臨本校市場規模有限及寒暑假無人流等招商困境,而逐漸縮減攤位規模,並於合約到期前通知放棄仍有2年之優先續約權,以減少營業損失;學生餐廳招商合約經重新檢討,已完成新的廠商評選決標,新廠商履約期限自113年7月1日起,未來會持續加強輔導廠商確實遵照食品衛生良好規範相關規定辦理,落實自主衛生管理。
2. 本校教職員生人數少、消費市場規模較小、且目前國內人力(勞基法薪資逐年修正調高)、原物料及電費等成本均持續上漲,在通貨膨漲影響下,廠商整體成本逐年遞增,不得不調整售價以達收支平衡,未來會持續輔導廠商透過改善烹調方式,以少油、少鹽、減水的料理,提供教職員生更多元、更健康、更合理價位的飲食。
3. 另為改善備餐機能與衛生環境、提升師生用餐區空間品質與舒適性,且合併分隔兩邊用餐區,以滿足學生辦理學系迎新送舊、展演發表、社團聯誼…等多元活動需求,故辦理學生餐廳全面整修,除全面更新用餐區、廁所及廚房格局裝潢外,亦更新空調設備、餐廳自助餐及麵食等各攤位專業廚房設備與管線。而建築師於設計過程中發現餐廳天花板有漏水與結構損壞現象,故另委請專業廠商分別辦理防水改善及結構修復工程,以確保公眾使用安全。然學生餐廳既有建物空間挑高樓高超過7.6米,裝修面積大、多高空作業且全面更新專業設備,實具相當採購規模。

A:

該工寮設於研究生宿舍興建時期,後沿做為科藝館興建工程公務使用。科藝館完工後工寮本計畫做移除清理,但於111 年底由動畫系上簽申請作為與新媒系計劃作品測試與臨時擺放空間,時間至113年1月31日。之後因原「藝大會館」改建爲「動新大樓」工程緊接開工,故動畫系部分教室器材如3D列印機器等設備則暫時放置於此處,另期間也因同學影音製作需求短時間申請製作使用。目前該處僅作為儲物空間,另配合「動新大樓」相關裝修工程已進入完工階段,系辦也已將相關器材陸續歸位,並預計於9月開學前將空間歸還校方。

A:

1. 有關作者提到靈骨塔合作一事,該案於前一任校長期間就無疾而終,對於作者之評論,本校深表遺憾。
2. 相關報導內提及之餐廳得標者為自然人周先生,其相關團隊擁有多次參與籌劃國內大型連鎖餐廳之相關實績,同時提供完整之營運企劃書(30頁),並非作者所說的「建商維林集團」。
3. 原先經營多年的達文士餐廳,因不堪長年虧損加上後期欠薪風波不斷,於107年9月自行來函給本校希望提前結束營業,並於同年10月31日提前結束合約。
4. 總務處於同年11月即展開餐廳招標作業,最後並由周先生以自然人身份得標。然因相關修繕問題雙方多次書信往返,最終於108年6月17日,本校以該單位不履行契約等理由,雙方同意終止合約。
5. 108年7月餐廳再次進行招標,並由三X電子得標。然於同年12月施作牆面工程時,因工人誤判方位.不慎將存放於另一側的物品損壞,其中包含已故音樂家李哲洋先生的捐贈之收藏品。後續廠商也負起相關賠償責任,由傳統藝術研究中心協請校史室協助,委託專人將相關物件進行清潔修復。2020年校方也透過舉辦學術研討會、音樂會與專書出版,來紀念這位一代音樂大師。迄今,在校內外資源的挹注下,李哲洋先生相關物件部分已經數位化典藏在關渡美術館之庫房,以及部分紙製文件則存放在圖書館六樓,同時陸續進行數位典藏作業。
6. 故此文之提到之「工程延宕經年」與「校方損失數百萬」元等說法並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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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作者於7月8日補充說明,校方回應如下:

1. 經查陳愷璜校長未曾參與本校餐廳招標,且於餐廳招標期間未擔任維德文教基金會董事。
2. 本校經向作者所提之熊先生查證後,熊先生對於作者於7月1日發文內容表示無法認同及背書。首先,維琳集團從不是建商,也從未在市場上銷售過任何案件。再者,已故前劉董事長所購買之地目編列為「保護區」,十多年來公司為籌劃重新利用開發,將原先埋葬在該區域內的做了最妥善的遷移與處理,善盡社會責任。另設立靈骨塔一事,早在多年前已被新北市政府否決,目前朝向設立「長照園區」規劃,並委託專業團隊協助申請地目變更中。最後,有關作者提到與他查證之事實也並非所述。熊先生表示,前同事周先生本對經營餐廳有其熱誠且有相關經驗,但集團高層不支持也無參與,故周先生乃以自然人身份投標。熊先生強調,周先生後來也離開該公司,投身至餐飲業服務,這些內容作者皆知,然而投書之內容卻非其完整表述,令人費解,故也無法負所謂查證之責。
3. 本校不再對此文進行回應,後續一切將交由司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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