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收件至2025/10/07)

申請時間:課指組收件自即日起至2025年10月07日止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書併附證明文件,繳交至課外活動指導組(進入行政大樓1F最右邊)

申請資格:具有低收入戶資格之大學部(含七年一貫前三年)學生

應繳文件:

  • 申請表(下載填寫或至課指組領取)  ODF      PDF
  • 上學期成績單(平均需達60分)
  • 獎懲證明(未受小過以上處分,請至ITUNA-學務系統-申請-學務舊站2-)
  • 低收入戶證明(已申請學雜費減免者免付)

檔案下載: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1121225版本)

課外活動指導組 02-28961000分機1322

2025.09.05課指組張貼

02-28961000 分機1322

信箱:changhao@student.tnua.edu.tw